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《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,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。
国务院发布的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》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。待国家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确定后,我局将及时予以公告。
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
2014年2月28日